按照最新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(第3版),慢性失眠症的诊断标准为(A~F都必须满足):
A.存在下列1条或以上:
①入睡困难;
②睡眠维持困难;
③早醒。
B.存在下列与夜间睡眠差相关的1条或以上:
①疲劳或萎靡不振;
②注意力或记忆力下降;
③社交、家庭、职业或学业等功能损害;
④情绪不稳或易激惹;
⑤日间瞌睡;
⑥行为问题(如活动过度、冲动或攻击性);
⑦动力、精力或工作主动性下降;
⑧易犯错或易出事故;
⑨对自己的睡眠质量非常关切或不满意。
C.上述症状不能完全由不合适的睡眠机会(如充足的睡眠时间)或环境(如黑暗、安静、安全、舒适的环境)解释。
D.至少每周出现3次。
E.持续至少3个月。
F.不是由其他类型的睡眠障碍所引起的。
短期失眠症的诊断标准与慢性失眠症类似,但病程少于3个月,且没有频率的要求。
(本文原载于年12月23日《西宁晚报》第17版《失眠事关每个人的健康——医院援青医学博士刘帅》,为未删减原稿)